阳春市新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07-26 , 法定代表人为 陈达清 ,企业地址位于阳春市潭水镇新高公路东侧,所属行业为房地产业房地产业,经营范围包含: 房地产开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