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峰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09-02 , 法定代表人为 张锋 ,企业地址位于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昌国街道文化路29号1号楼143室(自主申报),所属行业为建筑业土木工程建筑业,经营范围包含: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施工专业作业;建设工程设计;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城市绿化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环保咨询服务;规划设计管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室内空气污染治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卫生用杀虫剂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