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新圣达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04-03 , 法定代表人为 刘长春 ,企业地址位于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北京北路136号汇轩大厦1011室、1012室、1013室,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租赁业,经营范围包含: 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消防设施工程、金属门窗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