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锦江春商贸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09-23 , 法定代表人为 潘永娟 ,企业地址位于连云港市海州区陇海东路龙河3号楼1层4号,所属行业为批发和零售业零售业,经营范围包含: 日用品、礼品、鲜冻畜禽产品、水产品、包装材料、家用电器、五金工具、建材、装饰材料、服装、鞋帽、劳保用品、办公用品、电脑、电脑耗材、针纺织品批发与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