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以家大药房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10-13 , 法定代表人为 王严梅 ,企业地址位于浙江省余姚市泗门镇龙王堂路13号(住宅、自主申报),所属行业为批发和零售业零售业,经营范围包含: 许可项目:药品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医用口罩零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