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新博康大药房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10-19 , 法定代表人为 李承芬 ,企业地址位于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区南京南街1001-26号5门,所属行业为批发和零售业零售业,经营范围包含: 许可项目:药品零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日用百货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母婴用品销售,日用品销售,日用杂品销售,钟表销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