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南川区香春菜餐馆成立于2015-03-10 , 法定代表人为 刘高秀 ,企业地址位于重庆市南川区南城街道办事处林堡居社区花山南路36号附78号,所属行业为住宿和餐饮业餐饮业,经营范围包含: 许可项目:餐饮服务,销售:烟草制品、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乳制品(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后,在许可证范围和期限内从事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