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昌市梅花镇甲水二级水电站(普通合伙)成立于2014-09-24 , 法定代表人为 刘庆武 ,企业地址位于乐昌市梅花镇马糍湖村,所属行业为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经营范围包含: 水力发电。(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