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溧阳阳光城市社区支行成立于2014-10-08 , 法定代表人为 潘志瑜 ,企业地址位于溧阳市溧城镇清溪中路2-61号,所属行业为金融业货币金融服务,经营范围包含: 吸收个人存款;发放个人dk;办理个人国内外结算;从事个人yhk业务;代理收付个人款项;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并由上级行授权的其他个人业务;上述业务不含人工现金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