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悦华大酒店吉林省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23-01-18 , 法定代表人为 马朝东 ,企业地址位于长春市高新区卫星路以南,致远街以东盈泰国际1幢526号房,所属行业为住宿和餐饮业住宿业,经营范围包含: 许可项目:住宿服务;餐饮服务;洗浴服务;烟草制品零售;酒类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酒店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健身休闲活动;外卖递送服务;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日用杂品销售;停车场服务;服装服饰零售;洗染服务;洗烫服务;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食用农产品零售;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