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恒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10-31 , 法定代表人为 黄海霞 ,企业地址位于镇江市丹徒区新城阳光丽景17-1-101,所属行业为房地产业房地产业,经营范围包含: 写字楼、多层、高层以及别墅的管理;设备的维修、保养管理;停车场管理;秩序维护管理;清洁环卫管理;绿化管理;消防管理;物业管理;房屋修缮;代理房屋买卖、租赁服务;清扫保洁;搬家、装潢服务;绿化工程施工;花木养护;休闲健身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