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金眼睛广告装饰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10-12 , 法定代表人为 赵薇 ,企业地址位于如东县马塘镇马南村十九组1号,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商务服务业,经营范围包含: 广告设计、制作、发布(DM广告除外);金属标牌、LED显示屏、路牌广告灯箱制作、安装、销售;楼宇亮化工程施工;铝边发光字制作;活动策划;三维扣板销售;室内外装修装饰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家用电器销售;消防器材销售;五金产品零售;文具用品零售;家具销售;花卉绿植租借与代管理;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