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灯文化发展(上海)中心(普通合伙)成立于2018-10-19 , 法定代表人为 陈晓红 ,企业地址位于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潘园公路1800号3号楼34215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区),所属行业为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文化艺术业,经营范围包含: 文化艺术交流策划,公关活动策划,舞台艺术造型策划,电脑图文设计、制作,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产品包装设计,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摄影服务,展览展示服务,会务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