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莱芜区阳光文化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01-16 , 法定代表人为 高云 ,企业地址位于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张家洼街道办事处张家洼教师村对过,所属行业为教育教育,经营范围包含: 许可项目:从事艺术培训的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除面向中小学生、学龄前儿童开展的学科类、语言类文化教育培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