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清城区中星艺术教育培训有限公司成立于2023-11-10 , 法定代表人为 刘美春 ,企业地址位于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一路28号顺盈时代广场2-1号3层商铺3101、3103、3105、3107、3109号,所属行业为教育教育,经营范围包含: 许可项目:中小学文化艺术类(美术类)校外培训;网络文化经营;艺术考级活动。一般项目: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体验式拓展活动及策划;文具用品批发;文具用品零售;专业设计服务;办公用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市场营销策划;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办公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