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丽港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23-04-17 , 法定代表人为 马静梅 ,企业地址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利通区经五路北侧经一路西侧水岸帝景A区西门南侧商网33号4楼,所属行业为房地产业房地产业,经营范围包含: 一般项目:物业管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