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山明雅眼镜有限公司成立于2024-11-22 , 法定代表人为 王作梅 ,企业地址位于浙江省衢州市常山县紫港街道东方广场一号楼(衢州市常山东方广场商贸有限公司第二层J-006号),所属行业为批发和零售业批发业,经营范围包含: 一般项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日用百货销售;文具用品批发;文具用品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鞋帽批发;鞋帽零售;箱包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珠宝首饰批发;珠宝首饰零售;小食杂店(三小行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