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克拉广告设计有限公司成立于2024-04-10 , 法定代表人为 金峰宇 ,企业地址位于长春市经济开发区沿河路以东,武汉路以南中海·锦城项目1#楼1805号,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商务服务业,经营范围包含: 一般项目: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广告制作;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翻译服务;摄影扩印服务;礼仪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图文设计制作;专业设计服务;企业形象策划;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办公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电子元器件批发;机械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舞台工程施工;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