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雁春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23-02-03 , 法定代表人为 张雁春 ,企业地址位于海南省东方市八所镇琼西路龙池湾花园小区A栋2单元401室,所属行业为房地产业房地产业,经营范围包含: 一般项目: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家政服务;餐饮管理;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家用电器安装服务;养老服务;养老服务(居家养老服务);日用电器修理;专业设计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