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峰屿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03-17 , 法定代表人为 周旭峰 ,企业地址位于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东昌路551号3幢2层,所属行业为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文化艺术业,经营范围包含: 一般项目:文艺创作;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摄影扩印服务;平面设计;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娱乐性展览;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艺(美)术品、收藏品鉴定评估服务;照相机及器材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文具用品批发;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电影摄制服务;影视录放设备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