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隆象艺术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21-06-25 , 法定代表人为 梅吉春 ,企业地址位于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富春街道北环路18号1211室,所属行业为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文化艺术业,经营范围包含: 许可项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销售;生态环境材料销售;表面功能材料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艺术品代理;会议及展览服务;玻璃纤维及制品销售;计算器设备销售;木材销售;木制容器销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