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灵丹草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21-11-12 , 法定代表人为 闫瑾明 ,企业地址位于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珠江路南巷30号广源小区北区11栋1层商铺13B,所属行业为批发和零售业零售业,经营范围包含: 许可项目:药品零售;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化妆品零售;针纺织品销售;服装服饰零售;日用品销售;办公设备耗材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家用电器销售;电子产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会议及展览服务;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商务代理代办服务;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