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东部城市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11-26 , 法定代表人为 龚本岗 ,企业地址位于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连云港片区连云区墟沟镇海滨大道2号阳光国际中心D1701室,所属行业为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公共设施管理业,经营范围包含: 许可项目:餐饮服务;建设工程施工;住宿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市政设施管理;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住房租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建筑材料销售;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安装、维修;停车场服务;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体验式拓展活动及策划;土地整治服务;文化场馆管理服务;科普宣传服务;广告设计、代理;组织体育表演活动;土石方工程施工;工程管理服务;物业管理;企业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