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留县新华医药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第三分店成立于2024-04-19 , 法定代表人为 王丽敏 ,企业地址位于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巩留县城镇雪岭路东侧、和平三路北侧蝶湖郡三期(一段)商业A栋1层105-2号,所属行业为批发和零售业零售业,经营范围包含: 许可项目:药品零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化妆品零售;日用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