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荟师食品(深圳)运营中心(个人独资)成立于2024-05-07 , 法定代表人为 刘明生 ,企业地址位于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溪头社区八工业区沙江路199号长安智谷B栋B512,所属行业为批发和零售业批发业,经营范围包含: 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食品销售;食品小作坊经营;粮食加工食品生产;食品互联网销售;食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