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新锋华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24-04-03 , 法定代表人为 庄志华 ,企业地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乡高碑店村四区34号楼6号三层301室,所属行业为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文化艺术业,经营范围包含: 一般项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图文设计制作;会议及展览服务;企业形象策划;专业设计服务;平面设计;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翻译服务;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