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博纳东方艺术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12-02 , 法定代表人为 吴文超 ,企业地址位于北京市丰台区小屯路2号院5号楼1层2-11,所属行业为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文化艺术业,经营范围包含: 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pw代理(不含航空机票);舞台设计;服装设计;灯光设计;音响设计;文艺创作;文艺表演;影视策划;承办展览展示;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机械设备租赁。电影发行;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电影发行、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