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南县黎明东方大酒店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03-24 , 法定代表人为 杨芳 ,企业地址位于山东省临沂市沂南县界湖街道历山路中段与祥和路交汇处,所属行业为住宿和餐饮业餐饮业,经营范围包含: 一般项目:停车场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餐饮服务;住宿服务;歌舞娱乐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