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市同春农家菜馆(普通合伙)成立于2011-03-15 , 法定代表人为 陈淮江 ,企业地址位于浙江省余姚市四明西路972、976号等,所属行业为住宿和餐饮业餐饮业,经营范围包含: 食品经营: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