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阳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03-23 , 法定代表人为 薛朝阳 ,企业地址位于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团结村二组家属院4号楼2单元6层西户,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商务服务业,经营范围包含: 物业管理;家政服务;小区绿化;室内外装饰装修;房屋中介服务;房屋修缮;水电暖安装、维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