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东方标识制作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11-25 , 法定代表人为 郭俊青 ,企业地址位于沧州市新华区清池大道19号(南大街9号楼),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商务服务业,经营范围包含: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施工;标识、标牌设计制作安装工程;亮化工程;电子显示屏制作安装;展览展示服务;灯箱、牌匾制作设计、施工。批发、零售:装饰材料、建筑材料、广告材料、广告标识、标牌、灯箱、展台、展架、灯具、小礼品、办公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