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市大东方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01-11 , 法定代表人为 卢晓琨 ,企业地址位于松原市宁江区铂金路899号,所属行业为批发和零售业批发业,经营范围包含: 一般项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办公设备销售;日用品销售;家具销售;五金产品零售;针纺织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音响设备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建筑陶瓷制品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日用家电零售;通讯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