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歌舞剧院成立于2010-10-25 , 法定代表人为 林玲 ,企业地址位于安徽省合肥市曙光路45号,所属行业为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文化艺术业,经营范围包含: 许可项目:演出场所经营;营业性演出;演出经纪;网络文化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文艺创作;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文化用品设备出租;pw代理服务;专业设计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