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上虞明新文化艺术传播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12-07 , 法定代表人为 刘敏名 ,企业地址位于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越秀中路273号2号楼一层(住所申报),所属行业为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文化艺术业,经营范围包含: 许可项目:营业性演出(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礼仪服务;休闲娱乐用品设备出租;文化用品设备出租;音响设备销售;文艺创作;电影摄制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