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县金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11-10 , 法定代表人为 张嘉伟 ,企业地址位于辽宁省朝阳市朝阳县柳城街道燕城街13号金融街A座8楼805室,所属行业为房地产业房地产业,经营范围包含: 房地产开发经营;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市场管理服务;柜台销售、出租服务;普通货物道路运输;空车配货信息咨询服务;测绘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