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一路阳光影视文化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0-12-08 , 法定代表人为 段鹏 ,企业地址位于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五路橡树星座第1幢2单元28层2803室,所属行业为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文化艺术业,经营范围包含: 一般项目:电影摄制服务;文艺创作;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专业设计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市场营销策划;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企业形象策划;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影视美术道具置景服务;租借道具活动;文化用品设备出租;办公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