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歌舞剧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12-30 , 法定代表人为 段永明 ,企业地址位于浙江省杭州市曙光路33号,所属行业为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娱乐业,经营范围包含: 许可项目:营业性演出;演出经纪;舞台工程施工;演出场所经营;艺术考级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停车场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礼仪服务;文艺创作;企业形象策划;pw代理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文化用品设备出租;专业设计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