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纳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12-28 , 法定代表人为 洪以和 ,企业地址位于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马尾镇宗棠路18号(原创安路18号)凯隆广场4#楼9层07公寓式办公(自贸试验区内),所属行业为建筑业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经营范围包含: 市政公用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土石方工程、环保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钢结构工程、体育场地设施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公路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劳务工程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