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明超电子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11-15 , 法定代表人为 张晓明 ,企业地址位于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90甲2层SYA2B11C,所属行业为批发和零售业批发业,经营范围包含: 计算机及配件、耗材批发、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开发,计算机及外部设备维修、维护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