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新龙石英制品厂(普通合伙)成立于2010-11-10 , 法定代表人为 潘春华 ,企业地址位于安徽省宣城市旌德县版书镇龙川村,所属行业为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经营范围包含: 石英石、石英砂、石英粉、硅微粉、萤石粉加工、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