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县金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08-10 , 法定代表人为 黄阳春 ,企业地址位于兴安县兴安镇志玲路(原公安局院内),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商务服务业,经营范围包含: 许可项目:保安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家政服务;单位后勤管理服务;安全系统监控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停车场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安防设备销售;服装服饰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