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春华文体用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12-22 , 法定代表人为 李长春 ,企业地址位于市中区鑫昌路(纺织批发城西侧)东三单元二层,所属行业为批发和零售业批发业,经营范围包含: 日用百货、文体用品、橡塑制品、日用电器、办公耗材、针纺织品、健身器材、服装鞋帽、办公家具、劳保用品、五金电料、办公用品、中西乐器、电脑配件、工艺礼品、箱包皮具销售;保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