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博量文艺创作工作室成立于2010-01-05 , 法定代表人为 张静初 ,企业地址位于北京市大兴区西红门镇金星庄警大路8号,所属行业为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文化艺术业,经营范围包含: 文学(含电影、电视剧剧本)创作;广告、影视节目策划;经济贸易咨询;劳务服务(中介除外);音乐、歌曲、舞蹈、戏曲、曲艺的创作。(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