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岐头大药房(普通合伙)成立于2009-07-14 , 法定代表人为 黄艳梅 ,企业地址位于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柳市镇岐头一村岐头中路20号,所属行业为批发和零售业零售业,经营范围包含: 药品零售;食品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第二类医疗器械、化妆品、日用品、日用消毒用品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