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安溪县阳光二手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06-29 , 法定代表人为 陈扬华 ,企业地址位于安溪县凤城镇兴安路(供销加油站对面),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商务服务业,经营范围包含: 为二手车交易者提供场所;代办:二手车交易手续,车辆过户、年检、上牌手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