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县众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08-13 , 法定代表人为 潘红生 ,企业地址位于清河县太行北路东、滏阳街南新世纪花园2号楼太行路8号商铺,所属行业为房地产业房地产业,经营范围包含: 一般经营项目: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凭有效资质证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