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普县金湖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02-05 , 法定代表人为 沈澳文 ,企业地址位于新疆喀什地区泽普县北新街43号,所属行业为房地产业房地产业,经营范围包含: 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房地产开发销售、二手房交易服务、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