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长岭大酒店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01-09 , 法定代表人为 林佩华 ,企业地址位于上海市金山区枫泾镇枫湾路798号A幢、C幢,所属行业为住宿和餐饮业住宿业,经营范围包含: 大型饭店(含熟食卤味),住宿,商务咨询,会务服务,礼仪服务,自有房屋租赁,日用百货,工艺礼品销售,食品销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