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东方典当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01-30 , 法定代表人为 李可欣 ,企业地址位于安徽省滁州市金山路705号(北城玖玖广场)S1号楼商业306、307室,所属行业为金融业货币金融服务,经营范围包含: 动产质押典当业务;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房地产(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房地产或者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在建工程除外)抵押典当业务;限额内绝当物品的变卖;鉴定评估及咨询服务;商务部依法批准的其他典当业务。(上述经营范围凭许可证在有效期限内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