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市阳光大药房成立于2008-04-16 , 法定代表人为 刘传美 ,企业地址位于新泰市青云街道办事处马庄后村,所属行业为批发和零售业零售业,经营范围包含: 中成药、化学药制剂、kss制剂、生物制品(除疫苗);保健食品的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